最高人民法院不是全国人大,司法解释不能来代人大立法,更不能水煮蒸发原有基本法律的核心内容。8月13日生效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改变《婚姻法》婚后夫妻财产共有的基本原则涉嫌违法,很有可能会给全社会带来三大动荡不安问题:
一、假借释法之名替代立法是对最高权力机构的蔑视
60年打造的一部《婚姻法》经过几代人,数届人大代表几万人反复推敲论证,确立了夫妻共有财产制。 8月13日,司法机关几个部门、几个“权威”人士认可拍板定案就弄出个与夫妻财产共有原则相悖的司法解释,显然是对全国人大立法机构的蔑视,是对《婚姻法》的严重违法和对法外生法的司法解释的纵容!它必将会冲击传统家庭的安全底线。
最高院新司法解释已经把《婚姻法》中夫妻共有财产的家庭基石颠覆。四亿家庭一旦变成为“婚姻财产股份制”的话,那么全国包二奶现象和遍地富人带着房产来参股,将会彻底冲垮“现代家庭”的传统地位,它将会彻底损毁《婚姻法》中保护夫妻财产共有家庭的现状。由于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出钱给儿子买房子,媳妇没戏。所以必然要引起女方对于利益纷争的强力反弹。现全国网民骂声一片可见一斑。
二、男方父母买房娶儿媳和女方帮男姓家生儿育女后
分得半壁财产是天经地义
按传统习俗,由男方父母出钱盖房子、买房子娶媳妇那是天经地义的义务。这主要是因为女方父母花钱养了女儿半辈子才嫁出去,帮助男方生儿育女,到最后连子女也必须随男方姓。照此引申下去,尽管女方父母买不起房,但是白嫁出去的闺女分一半房屋财产是天经地义的。这或许就是《婚姻法》强调夫妻财产共有的真谛所在吧。假如真要太俗气讲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女方父母只要无情算一下培养孩子有形无形资产账,肯定会把女婿吓得尿裤子。现在为了缘分,老岳父白把女儿嫁给了男方。结果新司法解释非要无事生非把男方自己婚前婚后父母帮买的房产拿走。这肯定对弱势的女方家庭不公平。如果夫妻之间要讲价钱的话,那么献完青春献子孙(名字归男姓家庭为证)女方可以算出天价来。假如把男方家生孩子算钱,就能算出天价来。假如女方按照三陪小姐每日陪宿千元计价,那么十年夫妻算下来,男方要赔女方365万元。
由此可见,司法解释在《婚姻法》明文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之外再节外生枝,将会给中国正常的夫妻之间造成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严重纠纷。到最后,就会把夫妻唯一幸存的公共财富——和谐空间给毁掉了。
三、《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不但不能“定纷止争”,反而添了大乱。
本来夫妻买房子应该共同承担按揭还贷付息任务,结果这项司法解释出台之后,就会让银行增加50%风险负担。
1.假如一对夫妻有意规避银行债务,可以事先把按揭房产写在男方名下,结果再写个假协议,把所有财产给了女方。到最后银行向男方收不回按揭房贷时,那么几百万贷款就会付之东流了。类似这样的法律漏洞风险,银行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2.假如不忠丈夫和包养的二奶小三合伙买房子,那么就会给强势的男方制造了游离于夫妻共有之外的私房钱和一夫多妻的生存空间。
总而言之,这种在《婚姻法》明文规定夫妻共有财产之外再派生出来的新司法解释,不但不能“定纷止争”,反而给和谐社会和和谐家庭添乱。尤其是司法机构以司法解释来替代和架空了立法机构全国人大,偷梁换柱水煮掉《婚姻法》夫妻财产共有核心的做法和行为是十分危险的。在依法治国的年代里,我们决不能再把全国人大立法机构当成橡皮图章了。《婚姻法》关系到四亿家庭13亿中国人的和谐稳定大事,决不能再让少数人决策和某个部门司法解释给水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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