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黄金3月1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为控制投资风险和减少经营压力,公司拟将隆化县鑫峰矿业有限公司(简称“鑫峰矿业”)100%股权以700万元转让给金地矿业。值得关注的是,此价格还包括鑫峰矿业所欠公司的4,607.54万元借款。
据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辰州矿业[1.00%资金研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辰州矿业”)于近日与宽城金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矿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同意以人民币700万元将辰州矿业持有的鑫峰矿业100%股权转让给金地矿业。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鑫峰矿业股权,鑫峰矿业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合并范围。
鑫峰矿业成立于2008年1月9日,注册资本2,05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经营范围为:金矿开采,矿石购销(在取得开采黄金矿产品批准书、采矿许可证和环评审批后方可开采经营)。鑫峰矿业拥有一个采矿权(河北隆化王小沟金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1300002010014120054806,开采矿种为金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矿区面积:0.64平方公里,有效期限:自2010年1月27日至2015年1月27日。
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31日,鑫峰矿业资产总额8,788,304.89元,负债总额42,757,178.80元,净资产-33,968,873.91元;201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4,070,650.48元,净利润-4,070,650.48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8,666.24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鑫峰矿业资产总额10,373,536.17元,负债总额45,954,644.49元,净资产-35,581,108.32元;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0元,营业利润-1,601,034.41元,净利润-1,601,234.41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385.21元。(未经审计)
公司表示,鑫峰矿业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未被实施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公司不存在为鑫峰矿业提供贷款担保或委托其理财等情况。截至公告日,鑫峰矿业所欠公司借款为4,607.54万元。本次转让鑫峰矿业100%股权的转让金额包括了鑫峰矿业所欠公司的全部借款。
之所以转让,公司称是因为进入鑫峰矿业以来,开展了一定的地质探矿工作,经综合论证,认为鑫峰矿业勘查类型复杂,资源规模小,资源前景不明朗,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不适合公司进行大规模开采。为控制投资风险和减少经营压力,公司决定将所持鑫峰矿业100%股权及鑫峰矿业所欠公司的全部借款一并整体进行处置。本次转让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不会对公司主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转让影响当期净利润957万元,将直接计入公司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