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日前发布的《关于探索建立煤炭战略储备体系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提出,提高煤炭资源勘查程度,增加煤炭地质详查储量。加大资源勘探资金扶持力度,从采矿权收入和资源收益稳定基金中提取一定费用作为资源勘探专项资金,由相关部门进行管理。要加强煤炭资源储备政策扶持,特别是对山西省已经明确列入国家稀缺煤种开采序列的两种稀缺煤(无烟煤、主焦煤),重点加强战略储备扶持。
《细则》要求,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煤炭资源储备。探索研究制定煤炭资源储备的具体方案,提出煤炭资源储备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煤炭资源储备任务。山西省煤炭厅负责煤炭产能储备。探索研究制定煤炭产能储备的具体方案,根据全省煤炭生产企业产能情况确定储备量,提出煤炭产能储备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煤炭产能储备任务。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负责煤炭现货储备。探索研究制定煤炭现货储备的具体方案,按照煤炭市场供求情况,提出全省煤炭现货储备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煤炭现货储备任务。山西省财政厅负责煤炭战略储备的财政资金补贴政策、财政资金管理和拨付,并探索研究制定财政资金用于煤炭战略储备的具体方案。山西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金融办、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商务厅等部门负责协调煤炭战略储备实施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并配合有关部门提出解决办法和相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