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指出,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层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中央提出要在控制总杠杆率的前提下,把降低企业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提出兼并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依法破产、发展股权融资等七大措施,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目前各项措施落实推进情况良好,进展顺利,并已取得初步成效,中国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从绝对水平看,我国杠杆率水平并不高,仅位于主要经济体的中等水平。从变化趋势看,中国总杠杆率上升速度明显放缓,正趋于稳定。我国企业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企业负债经营是市场经济的普遍现象。企业降杠杆不会增大银行风险。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各项措施均不会增大银行风险,如与银行关联密切的市场化债转股,相关文件从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上作出了稳妥安排,在实现降低企业杠杆率目标的同时,有效隔离风险,防范企业部门风险传递至金融部门。一是明确要求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市场化债转股必须通过实施机构进行转股操作,确保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风险不向银行转移。二是在债权转让环节上要求洁净转让、真实出售,确保转股债权从银行真实出表。三是市场化债转股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资金,而不是主要使用银行表内资金。四是通过债转股引入社会投资者,可以改善企业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从而降低银行不良债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