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于都小东坑矿业有限公司小东坑钨矿区等
7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于都小东坑矿业有限公司小东坑钨矿区等7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自然资源部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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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6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