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矿资源总储量3384.57万吨,设计生产规模550万吨/年,出让期限7年,成交价1.872亿元。另外,竞得人还需缴纳政策处理费用合计约1.2亿元,经测算,该矿吨成本约9元。
近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农产品加工综合产业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联城街道徐坑源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成功出让,竞得人为丽水市莲都区恒汇建材设备有限公司(国有企业)。该矿资源总储量3384.57万吨,设计生产规模550万吨/年,出让期限7年,成交价1.872亿元。另外,竞得人还需缴纳政策处理费用合计约1.2亿元,经测算,该矿吨成本约9元。
该采矿权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分7期缴清,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第一期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总额的20%;第二期(自2024年起)至第六期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总额的14%;第七期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总额的10%。
该矿位于丽水市莲都区联城街道莲景村、瑶畈村,按开采标高不同划分为2个开采区块。其中北东区块面积约0.2528平方千米,西南区块面积约0.1730平方千米。矿区范围内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控制资源量2499.1万吨、宕碴控制资源量822.04万吨、全风化层63.43万吨,残坡积层方量42.12万方。
根据出让公告,矿区及其周边300米影响范围内政策处理费用合计11684.5786万元。该项目前期相关报告编制费用共计265.6万元。矿区至丽武公路连接道路(5.9千米)的日常维护等费用(含2千米的道路政策处理和新建费用)以及丽武公路与S222省道路交叉口至周坦村路段(约11千米)的日常维护费用共计1655.3万元。
另外,竞得人应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治理基金金额为1468.3万元,计提标准按浙财综〔2020〕1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在矿山建设开采过程中,采矿权竞得人需严格按照按《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矿山凿岩、机械采掘、石料铲装等环节必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矿区内装运、振动、破碎、筛分、储运等环节应全程封闭,采用干式作业。矿区专用道路及成品料堆场应做到地面硬化。
还须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方案》,以及论证通过的《爆破设计说明书》,组织实施矿山开采。选用合适的爆破参数和爆破方式,严格控制爆破范围,采取必要的降噪、减震及其他安全措施,严禁二次爆破分解,尽可能减少对丽水市丽农生态农牧有限公司养殖场的影响(距矿界安全距离不足300米)。如因矿山开采产生的相关问题依据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协商解决。
矿山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若采矿权到期后出让资源量仍有剩余,经丽水市砂石资源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可申请延续,延续时间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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