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要闻 | 专家视点 | 钢铁市场 | 矿权转让 | 最新法规 | 选矿设备 | 港口报价 | 宝贝矿产 | 上市公司 | 地质公园
产业资讯 | 国企动态 | 能源市场 | 项目合作 | 跨国投资 | 勘探设备 | 国际展会 | 企业会员 | 人才市场 | 珠宝鉴赏
国际矿业 | 市场预测 | 有色市场 | 矿权拍卖 | 使馆信息 | 破碎设备 | 矿区巷议 | 地勘简讯 | 资源开发 | 矿业院校

网站首页 矿业新闻 市场动态 矿权交易 矿石交易 金属供求 政策法规 国际合作 展会信息 上合组织 矿业设备 地勘动态
全球矿产资源网——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常用经济法规
  常用经济法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0.02.02 资讯来源: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浏览人次:537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行《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规定的过渡优惠政策及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企业,在定期减免税的减半期内,可以按照企业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税。其他各类情形的定期减免税,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25%的法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税。
  二、《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所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限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
  三、企业在享受过渡税收优惠过程中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情形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统一规定执行。
  四、200811日以后,居民企业之间分配属于2007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累积未分配利润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五、企业在2007316日之前设立的分支机构单独依据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优惠规定已享受有关税收优惠的,凡符合《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所列政策条件的,该分支机构可以单独享受国发[2007]39号规定的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
  六、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二)项所称国际金融组织,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欧洲投资银行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国际金融组织;所称优惠贷款,是指低于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水平的贷款。
  七、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八、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九、2007年底前设立的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可以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在2007年度或以前年度已获利并开始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可自2008年度起继续享受至期满为止。
  十、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的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包括承租方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并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企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上述专用设备。凡融资租赁期届满后租赁设备所有权未转移至承租方企业的,承租方企业应停止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十一、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所称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包括发生在200811日以前满2年的投资;所称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从业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其中2007年底前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在其规定有效期内不需重新认定。

 十二、本通知自20081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全球矿产资源网无关。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相关信息  
· 中国一批法律法规12月1日起实施 · 《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的决定》
· 2011年起我国提高工伤死亡赔偿金最高60万 · 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
· 国家税务局关于林业系统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 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 我国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税则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使馆信息 更多>>
 ·  
跨国投资 更多>>
 ·  
上市公司 更多>>
 ·  
国际矿业合作 更多>>
 · 由江铜等共同投资的赞比  
 · 加纳将获得6.49亿美元的  
 · Prospect Resources Ltd  
 · Hastings Technology Met  
 · Lake Resources NL (ASX:  
 · Core Exploration Ltd (A  
 · Hastings Technology Met  
 · 亚洲市场报告:Highlands  
 · Cobalt Blue Holdings Li  
 · Prospect Resources Ltd  
客户服务:[www.worldmr.net]      电话:010-67187986 010-67193911 手机:15810143861 (信息发布会员登陆请打手机)
人才招聘 | 微信平台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邮箱 67193698@163.com 版权所有:全球矿产资源网 京ICP备08010093号-1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function login(param){ g_pop=new Popup({ contentType:1, isReloadOnClose:false, width:454, height:130 }); g_pop.setContent("title","登录"); g_pop.setContent("contentUrl","../../../../forajax/login.aspx"+param); g_pop.build(); g_pop.show(); return fal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