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次“两会”上,部分甘肃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及全国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提出,应将“农民工”改称为新工人。这个建议,我认为,名符其实,实事求是,应立即改过来。
将“农民工”改称为新工人,有利于让全社会对他们有新的认识,有利于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使他们从户籍制度、城乡二元结构中解脱出来,与城市居民实现真正平等,享受到完整的公民权利。
“农民工”这个概念,仔细推敲一下,很不确切,农民就是农民,工人就是工人。“农民工”,亦农亦工,到底是农民,还是工人?含糊不清。如果农民进城当了工人,他们的身份应是工人。中国的第一代的产业工人都是从农村到城市里来的。上海一批最有名的全国劳模,大都是从农村来的。电影《星星之火》中的小珍子,也是一个典型的代表。如果工人再回乡务农,那么他的身份又变为农民。由此看来,“农民工”的称呼是不伦不类的。马克思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指出:“大工业在农业领域内所起的最革命的作用,是消灭旧社会的堡垒——‘农民’,并代之以雇佣工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马克思将进城的农民称之为工人,不过是受雇于资本家的工人,名曰“雇佣工人”罢了。今天在我们的社会里,大工业继续“在农业领域内所起的最革命的作用”,把大批农民吸引到城市里来工作,但他们是在不同的经济体制的企业内工作,因而他们的身份应是新工人。
“外来务工人员”的说法也不确切。他们已到上海务工几十年了,落地生根,成绩卓著。他们中有的已成为新上海人,有的被评上了劳模、先进工作者,还叫“外来务工人员”,说得通吗?李影,一个到上海来打工10多年的乡下妹子,一个“80后”公厕管理员。由于工作极为出色,评上了全国劳模和全国道德模范,还叫她“外来务工人员”,说得通吗?他们是当今社会中牵涉社会关系最为广泛的,在改革中地位发生变化最明显的阶层。为之更名为新工人,是理所当然、势之所然。
事实上,今天活跃在城市中各行各业的工人,已是第二代的新工人了。他们已经成为我国当前产业工人队伍的主体,人数在60%以上。早年产业工人们所从事的工作,大部分已经被“新工人”们所替代。据统计,目前90%以上的采矿工、80%以上的建筑工、70%以上的纺织工等,都是来自农村的新工人;面广量大的餐饮服务业的服务员绝大多数来自农村;这些新工人已经成为城市公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海有着500多万新工人,没有他们的辛勤劳动,上海不可能发展得那么快。上海世博会建设、南浦大桥、10多条地铁等重大建设项目中,都留下了他们的身影和汗水。他们原来都是农村中的一把劳动好手,从相对封闭的农村走向了比较开放的城市;在与现代化大生产相融合的过程中,开阔了他们的人生视野、改变了他们的生活方式。在积累了一定的资本和经验之后,不少人萌生了创业的冲动。这一巨大人群在中国大地上不间歇地流动,强烈地冲击了现代城市与古老乡村之间的无形围墙,为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文明建设,发挥着难以估量的作用,创造了难以估量的社会财富。改革开放30多年来,这批源源不断从广袤的农村中流动出来的数亿的打工者,形成了一支新兴的产业工人的大军,成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基石和主力军。
早在2004年,中央1号文件就已明确地指出:“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我们应不折不扣落实中央文件这一说法,正式为“农民工”更名为新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