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9月2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对住房限购政策和增值税免税年限作出调整,并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
广州将优化住房限购和增值税免税年限。通知称,广州将住房限购政策调整为,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购买住房的,广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广州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在广州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
同时,广州将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番禺、南沙、增城等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
广州还将大力加快推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的保障性住房发展。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水平,完善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多主体、多渠道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立健全配售的保障性住房体系,稳慎有序开展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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