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台州市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规定》,把“蓝色循环”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模式上升为制度化成果,推进台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强市建设。
这是全国首部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地方性法规。
法规明确“蓝色循环”治理模式遵循政府主导、市场参与、产业协同、多元共治的原则,建立完善海上环卫制度,加强监测监控、收集处理、再生利用、收益反哺、数字赋能的全链条治理,并提供财政、土地、科研及产业促进等多方面政策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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