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岁末年初,是矿山安全生产的关键期,也是矿山停复工(产)的集中期,安全风险交织叠加。为切实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日印发《关于扎实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矿山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风险研判、安全防范、复工复产、监管监察四个方面做出全面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矿山企业要强化风险意识和极限思维,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工作的极端特殊性、极端重要性和极端复杂性。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督促矿山聚焦停前停后分时段组织对供电、通风、排水等系统进行全面排查,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有针对性制定停工停产方案。要紧盯高风险矿山,超前防范应对各类安全风险。要“点对点”调度监管监察区域矿山停工停产、复工复产计划和安排,实行台账管理。
《通知》要求,对节日期间保持生产建设的矿山,要督促制定春节期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岗到人。对停工停产的矿山,要督促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重点监测瓦斯浓度、水位变化、供电稳定性,确保供电、排水、通风、提升、运输等系统安全运行。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充分运用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开展线上巡查,及时核实停工停产矿山状态,防止“假停真开”“半停半开”,对红色预警信息要第一时间接警并启动响应,处置要直达矿山。
在复工复产验收方面,《通知》明确分类分级管理要求。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复工复产验收计划,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紧盯关键要素,把好矿山复工复产安全管理“第一关”。《通知》强调,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对监管区域由矿山或者矿山上级企业验收的复工复产矿山进行抽查检查。要加大执法力度,紧盯超能力生产、隐蔽工作面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行刑衔接、失信惩戒等措施。同时,压实属地责任,对整改不力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曝光。(申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