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晓慧)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近日共同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新(改、扩)建地下(露天)矿山要围绕掘进等作业的机械化、自动化装备应用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建设;现有矿山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升级改造方案和目标任务,“一矿一策”探索切实可行的升级改造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单班入井人数,“险累苦脏”岗位基本实现少人化、无人化作业,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意见》要求,重点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新(改、扩)建矿山工业广场基础设施建设要与现代化矿山相适应。要建设独立的调度室,地下矿山调度室应集成六大系统和应急广播、监测预警设备。露天矿山调度室应集成全过程视频监控系统、卡车调度系统及边坡(含排土场)在线监测预警设备。
《意见》提出,提高采掘设备机械化程度。新建、改建、扩建的地下矿山要采用机械化装备,最大限度采用机械装备替代人工作业。露天矿山要采用潜孔钻机等装备,实现少人化、无人化采剥、运输、排土排渣作业。
《意见》提出,提高辅助设施自动化水平。新(改、扩)建地下矿山要对固定设备设施采用自动控制技术实现远程遥控,操作类和值守类设备设施实现远程遥控、无人或少人值守,鼓励露天矿山企业运用无人机加强矿山巡检、测量、三维建模等工作。
《意见》还提出,配套完善通信网络系统,实现“无监控不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