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6-30 13:45浏览次数:1010
6月26日,长江经济带(江西)环境损害区域司法鉴定中心成立仪式在实验大队举行。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地质局等省直相关职能部门,南昌、上饶、吉安三地司法行政部门及各共建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长江经济带(江西)环境损害区域司法鉴定中心揭牌成立
该区域中心是经省司法厅批复设立的全国首个环境损害区域司法鉴定中心,相关建设工作得到司法部充分认可。该区域中心的设立,是我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要求和《长江保护法》要求,推进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中心构建“1+5+N”协同工作体系,以实验大队下属江西地质资源与环境司法鉴定中心为依托,整合省内多家不同领域优质专业力量,搭建集鉴定服务、技术研发、标准创制、人才培养于一体的协同平台,形成“检测—鉴定—评估—修复”全链条技术服务能力,有效破解省内环境损害鉴定资源分散、技术标准不统一、跨区域案件技术支撑薄弱等行业难题,为长江流域环境案件侦办、生态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提供专业化技术支撑。

第一次联席会议
在随后召开的第一次联席会上,依托单位江西地质资源与环境司法鉴定中心和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江西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中心、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中南(上饶)冶金产业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江西吉安司法鉴定中心等5家共建单位围绕中心长远建设、行业协同发展交流研讨。
会议要求,要牢牢把握全国首创平台示范定位,坚持高标准建设,统筹全省鉴定资源,统一行业技术规范,深化科研创新与业务交流,持续增强跨流域生态损害鉴定服务能力,着力打造辐射长江中游的专业技术枢纽。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中心建设融入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大局统筹推进。健全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完善内部运行台账,落实实体化运行各项保障。各地司法行政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强化行业服务保障,有序推进配套政策落地,以中心建设带动全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行业整体提质升级。
下一步,该区域中心将加快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统筹推进标准建设、资源共享、科研攻关、人才培育等重点工作,奋力建设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标杆平台,为守牢长江经济带(江西)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司法技术保障。
(实验大队 周明阳 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