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盛和资源公告称,公司拟与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股权合作,将控股子公司乐山盛和稀土有限公司(剥离非稀土冶炼分离业务后)及全南县新资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江阴加华新材料资源有限公司、淄博加华新材料资源有限公司4家公司各51%股权转让给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评估预估值合计32.5亿元至35.5亿元,对应交易价款预计16.575亿元至18.105亿元。交易完成后,4家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标的公司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
本次股权合作仅限于稀土冶炼分离业务,不涉及公司其他业务。中国稀土集团具备资源及产业优势,本次通过股权转让引入其全资子公司持有4家稀土冶炼分离企业股权,将实现双方在冶炼分离业务领域的股权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