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全面推进地质勘查三年专项在大兴安岭地区顺利实施,助力地方矿业经济发展,省国土资源厅、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省地矿局三方协商达成共识,形成了地质勘查工作备忘录,三方约定: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最大限度减少矿产勘查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力争“少毁一棵树,少挖一米槽”。
根据备忘录中责任分工,省厅是统筹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布局、组织项目优选以及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行署是优化、保障地质勘查外部环境的第一责任人;地勘单位是组织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三方将共同助力加快找矿突破,进一步梳理大兴安岭地区已探明、前景基本清晰、对地方经济发展拉动较强的勘查项目,实施快速推进,尽快达到开发条件,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和产业化发展;对重点勘查项目,由行署建立绿色通道,加大对项目占用林地手续办理、进场施工、工程位置调整等方面的审批支持力度,打通林地关系协调“最后一公里”;建立勘查许可证、林地占用手续同步办理机制,对已经省政府批准实施且正在办理勘查许可证的项目,地勘单位可持项目投资计划同步开展办理林地占用手续等工作,提高审批效率;对“新林区小柯勒河铜钼矿普查”等有重大成果的项目,由地矿局尽快研究快速突破方案,经科学论证后,采取会战方式集中力量加快推进;优先选择大兴安岭地区的项目在省平台进行招拍挂出让,对重点项目可实行探采加一体化招标,对一些具备条件的项目可以委托大兴安岭地区挂牌出让,支持大兴安岭地区矿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