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记者从国务院办公厅获悉,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按照强化普及普惠、稳妥有序推进、加大政府投入、经费合理分担的原则,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有效降低教育成本,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
《意见》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
值得关注的是,民办幼儿园也可享受“同等”减免水平。根据《意见》,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业内专家表示,在存量投资较高、新旧动能转换的背景之下,育儿补贴、免费学前教育等“投资于人”的措施既立足于长远,也有望激活其他经济环节,是改善预期、提振内需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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