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冶金报》记者获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批准发布GB/T47193-2026《矿山修复回填用钢渣应用技术规范》,将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钢铁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钢渣等固体废弃物。我国年均钢渣排放量近1亿吨。同时,我国存在大量露天采坑与关停废弃矿山,亟须开展生态修复。将钢渣用于矿山修复回填,既能规模化消纳大宗冶金固体废弃物,又可替代天然骨料等,兼具经济与环保效益。
公开报道显示,在技术创新维度,该标准取得了两大突破性成果:一是拓宽了资源化利用路径,创新性提出将钢渣与工业副产石膏、尾矿、高炉渣、粉煤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用于回填作业,显著提升固体废物消纳能力;二是严守环境安全底线,明确要求回填混合物料的浸出液须严格按照HJ557-2010《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制备,且污染物浸出浓度不得超过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其中第二类污染物执行一级排放标准)。这一规范既兼顾了技术可行性与工程经济性,更为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及全流程监管提供了统一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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