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将“依法依规治理低价无序竞争”写入顶层制度,同步完善行业成本调查与低价倾销认定规则。
此前9月3日,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已印发发改价格〔2026〕1303号《关于重要工业品低价无序竞争成本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个别成本优先、行业均本托底、分区域测算”的实操边界。两套政策前后衔接,指向同一个信号:不是干预正常涨跌,而是把“低于成本排挤对手”的倾销行为纳入规则框架。
对正卡在“售价覆盖不了综合成本”的砂石行业而言,这意味着价格重新向真实成本回归,而非被非理性低价持续绑架。
售价往下走,合规成本往上走:剪刀差为何越拉越大
砂石这轮降价,不能简单归因于“行业都在砸价”。2026年上半年行业调研数据显示,部分合规企业每吨综合成本较2020年累计上涨8-12元,而市场售价回落幅度更深,价格与成本的剪刀差持续拉大。客观来看,主流大型企业仍保持行业自律,并未出现大面积不计成本抢市场的现象。行业真正的矛盾在于:合规经营成本不断抬升,市场售价持续下行。
供给端持续放量,价格承压。下游地产、基建需求回落,长江沿线大型矿山新增产能集中释放,西江砂石外运叠加本地新增矿权投产,砂石流通半径一扩再扩。反映到价格上,长江流域沿线出厂价较2022年高点显著下行,沿江平仓价长期低位震荡;泛珠三角部分区域到岸价逼近企业综合成本红线,内陆市场出矿价同步走低,区域分化明显。
成本端则只增不减,刚性支出压缩空间有限。资源税、短途物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无法随售价同步下降。“十五五”起,成本结构更面临系统性重构:新矿产资源法强调源头防控与开采总量管控,矿安78号文等安全准入要求抬升门槛,绿色矿山国标把开采回采率、修复基金、碳排监测嵌入全生命周期;智能化改造、超低排放、生产废水循环利用成为标配;增值税全链路数字化征管压缩非合规操作空间。合规经营已不是企业可选动作,而是生存硬性底线。
企业若长期处于“售价低于综合成本”状态,表面是让利抢单,实质是以牺牲长期投入换取短期价格空间——削减设备技改、削减高品质骨料产线、削减闭坑前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投入,最终陷入“产量越高亏损越大、越亏越低价出货”的死循环。
低于成本卖,不再“有利可图”
本次规则最硬的变化,是把“什么叫低价无序”从模糊判断变成可核算动作。1303号文明确:涉嫌低价竞争时,优先采用企业个别实际成本,以审计或账载资料为准;算不清的,参考行业平均成本并允许合理下浮;长江、西江这类流通半径大、区域成本差显著的行业,支持分区域测算。
这意味着,沿江矿山出厂价、泛珠三角到岸价,未来不再以低价本身作为合理性依据,而要拿出采矿权摊销、绿色矿山投入、短途物流、生态修复基金的实际账面。正常供需波动仍受尊重,但“以排挤对手为目的、售价击穿成本线”的做法,将直接触发成本调查与执法提醒。
价格划底线,供给管总量:两类政策形成合力
价格法修订与配套成本核算规则,对砂石行业而言是制度层面的筑底完善,中长期利好行业健康发展。
其一,遏制劣币驱逐良币。对手续不全、逃避生态修复义务、偷逃税费的非合规货源而言,依靠不计成本低价冲击市场的空间将被大幅压缩,不合规产能的生存土壤随之收窄。
其二,守护合规企业的合理利润。行业不追求暴利,但必须保有能够支撑绿色矿山建设、智能化改造、矿山生态修复及持续稳定生产的合理利润。成本核算规则落地,让企业真实成本得到制度层面认可,市场竞争由此拥有明确底线。
其三,与供给端政策协同,推动落后产能有序出清。价格监管划定竞争底线,供给端管控锁定产能总规模,两类政策形成合力——浙江、山东、海南等地“十五五”砂石矿产规划已明确严控采矿权数量、管控开采总量、保大压小、实施减量置换,推动小散乱落后产能逐步退出。
其四,稳定全行业市场预期。企业不再被动跟随对手非理性降价,竞争将回归产品质量、服务能力、物流布局、内部成本管控等正常维度。
处在“十五五”产业转型的关键窗口,砂石行业正告别粗放式扩产的发展模式,转向合规生存、集约高质量发展。价格法修正及成本核算制度出台恰逢其时。它让坚守合规路线的企业敢于持续投入技改与生态治理,让依赖非正常手段的劣质低价难以横行;也推动行业竞争逻辑从单纯比拼售价高低,转向比拼经营模式是否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