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五五”能源布局中看煤炭行业发展
本报记者 刘晓慧
前不久,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我国能源领域面向2030年最重要的顶层设计文件之一。《规划》首次明确“十五五”时期煤炭消费达峰,同时又提出“强化煤炭兜底保障作用”,这一看似矛盾的双重定位,实际上构成了“十五五”时期能源体系转型的核心逻辑——“先立后破”与“系统安全”的辩证统一,标志着我国能源转型进入深水区。
煤炭达峰不等于退场。《规划》首次设定了煤炭和石油消费“双达峰”目标,同时首次提出风光装机、非化石发电量“双50%”刚性目标:到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成为电力装机主体;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50%、成为电量主体。但也要准确理解,煤炭和石油消费的达峰绝不意味着断崖式退出,兜底才是未来煤炭行业的真正价值。
从《规划》整体设计来看,在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同时,坚持“少而稳”的化石能源发展思路,按照系统最低需要来科学合理部署化石能源的开发利用。在政策导向中可以明确,“十五五”时期,煤炭“兜底保障”的基础地位不会改变,其仍是新型能源体系抵御各类风险、维持平稳运行的重要支撑。
这种“一减一保”的双重定位,本质上反映了我国能源转型的深层逻辑:在新能源尚未完全具备系统支撑能力之前,煤炭必须承担起能源安全的“压舱石”角色。
关于煤炭基地建设,《规划》提出了明确部署:重点建设五大煤炭供应保障基地,2030年产量占全国比重达到80%以上。重点在山西大同、河保偏、离柳、霍东、西山、乡宁,蒙西新街台格庙、塔然高勒、纳林希里、准格尔中部、纳林河,蒙东霍林河、宝日希勒、伊敏,陕北榆神、榆横、神府、府谷等矿区,以及新疆准东、吐哈、伊犁等地区,高标准建设一批大型现代化煤矿,推动整装矿区资源一体化开发。
当前,我国煤炭产能储备已从顶层设计转向实质落地,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煤炭供给弹性和韧性持续提升。
《规划》对“煤炭产能储备”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完善煤炭产能储备政策,扩大产能储备规模,2030年形成1亿吨/年以上的产能储备。要推动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补联动,确保极端情形下的能源供应安全。要持续加强煤炭资源勘探和战略接续,稳慎有序推进深部煤炭资源安全开发,完善煤炭集疏运体系,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煤炭等能源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
总的来看,《规划》对煤炭的定位可以概括为:达峰不退出、减量不减责。煤炭消费将在2027年前后达峰并进入平台期,电力、化工行业用煤仍将保持增长,但煤炭的角色已从“规模扩张的主力”转变为“系统安全的兜底者”。
这种“兜底”体现为三种角色:一是能源安全的“压舱石”: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决定了煤炭在极端情形下不可替代的兜底保障功能。《规划》将能源综合生产能力目标提高到58亿吨标准煤并设为约束性指标,煤炭是其中的核心支撑。二是电力系统的“稳定器”: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后,煤电作为重要的系统调峰电源和惯量支撑电源,是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关键保障。三是能源转型的“缓冲垫”:煤炭消费的有序达峰和平稳退坡,为非化石能源的规模化发展赢得了时间和空间,确保转型过程“先立后破”、不出现能源供应缺口。
《规划》的落地再次证明,我国能源转型的最终目标不是简单地用一种能源替代另一种能源,而是构建一个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系统集成的新型能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