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推动构建新时代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体系,全面增强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创新能力。
《通知》指出,基础性地质调查是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资源国情认识、实现找矿突破和地质科技创新的先行性工作,对于构建宏观地质构造格架、摸清自然资源家底和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技术手段革新、工作领域扩大、调查内容深化,我国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得以长足发展,但仍存在覆盖率不够高、科技创新能力不够强、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
《通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准确把握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定位,着力提高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服务水平,并通过坚持目标导向、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部署、鼓励多元投入、强化交流合作、加强信息共享等措施全力推动构建新时代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体系。
根据《通知》,到2035年,陆域中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区域地球物理调查、卫星高光谱遥感地质调查全覆盖,重点成矿区带中比例尺区域地球化学和重点调查区1∶5万区域地质调查全覆盖,重点成矿区带1∶5万矿产地质调查覆盖率达70%,重要农耕区1∶25万地表基质调查、重点生态功能区1∶25万生态地质调查、主要流域重点区1∶5万水文地质调查全覆盖,海域1∶25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率达60%。
为确保目标达成,《通知》明确了责任分工,自然资源部负责全国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的管理,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有关直属单位负责全国性、跨区域、海域的调查工作,重点开展1∶5万及更小比例尺的调查工作,选择典型地区开展1∶2.5万及更大比例尺的调查试点,制定和完善各项技术标准。省、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调查工作,重点开展1∶5万、1∶2.5万及更大比例尺的调查工作。中国地质调查局工作区域侧重在西部重点成矿区带、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区、生态屏障区和重点海域,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工作区域侧重在本地矿产资源富集区、省级重大工程建设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区,部署次序原则上省级优先。
《通知》提出,将依托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立央地调查工作部署“一平台”。探索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建地勘基金,加强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建设国家、区域、省级三级联动地质数据库,实现央地数据全面共享互通。
为全面增强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创新能力,《通知》还从强化理论创新、加强探测技术与装备创新、加快智能地质调查方法创新、推动人才培养方式创新、深化管理创新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申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