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中国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次大会上,提到了“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问题,引起了普遍关注。
对“文化路线”的保护已经成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一个新的理念。历史上人们通过
某种形式的通道进行迁徙、流动,并由此在一定时间内带动了在国家、地区内部或外部之间的文化经济等交流。这种通道往往被命名为“之路”。文化线路保护就是将这一通道沿线的文化遗产一并保护的工程。在2005年召开的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以拉美6国提出“印加之路”系列申报项目为契机,人们更推出了“跨国系列项目”这一新概念,对这种文化相通,分布在当今不同国家的系列项目实施保护,可以说是世界文化遗产品类从理论到实践的又一个新发展。
在中国的文化线路保护中首当其冲的应该是丝绸之路。今天来看,丝绸之路无疑是重要的文化线路,应通过加强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合作和相关国家共同努力,在搞好‘丝绸之路’研究等基础工作的情况下,将之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除“丝绸之路”之外,我国还有很多“文化线路”类的文化遗产亟须纳入保护范围。如“京杭大运河”、“茶马古道”等。保护好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也是当今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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