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5-06-25 来源:中国矿业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决策部署,加大矿业权出让力度,增加矿业权出让部门协同,优化矿业市场营商环境,激发矿业市场活力,助力湖北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近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协同做好矿业权出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出让矿业权区块前,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出让矿业权开展禁止、限制勘查开采核查,并明确了相关部门核查内容清单和负面管控清单。同时要区分探矿权与采矿权、地下开采与露天开采、战略性矿产与非战略性矿产等不同情形,分类提出管控核查意见,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净矿”出让实地踏勘,确保企业“竞得即开工”,保障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通知》提出,对国家重大矿产开发、纳入国家“两重”建设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重点项目,相关部门要加快项目审批,缩短审核时间,推动新项目建设、在建项目投产、在产项目稳产扩能,推动重要能源和矿产资源增储上产。
《通知》强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大局出发,建立矿业权出让协同机制,细化核查及实地踏勘工作内容,强化工作协调,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工作质效,切实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矿产资源保障,为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提供强有力支撑。
来源:湖北自然资源